关于举办辽宁省青年AI创新大赛的预通知

各二级学院、单位:

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落实《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科技引领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辽政办发 (2024〕4号),推动辽宁省人工智能领域科技创新,赋能产业发展,培养青年科技人才,省科技厅将举办辽宁省青年AI创新大赛,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:

一、大赛名称

辽宁省青年AI创新大赛

二、组织结构

主办单位:辽宁省科学技术厅

承办单位:辽宁省人工智能重点实验室群

三、赛事安排

大赛分技术突破和产业应用两个赛道:

1.技术突破赛道:重点涵盖深度学习大模型、神经网络、自然语言处理、计算机视觉、图形图像等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方面的理论技术创新成果。

2.产业应用赛道:重点涵盖人工智能在各个产业领域的用创新成果,包括医疗健康、智能制造、能源电力、智能交通、智能家居、节能环保等行业。

四、参赛条件

大赛秉持开门办赛的原则,企业、事业单位、科研院所、高校等均可参赛,鼓励产学研用等主体联合参赛。参赛单位、参赛项目、提交材料应符合大赛基本要求。

(一)参赛单位要求

1.参赛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、事业单位、科研院所、高校等单位。允许上述组织间合作组队报名,合作组队需指定一个组织为牵头参赛单位。被列入“信用中国”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赛。

2.同一参赛单位不限参赛个人(团队)项目数量,但每个参赛个人(团队)只能提交1个参赛项目,每个参赛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,每人只能代表1个参赛个人或团队参加比赛。报名截止之后,参赛信息不可更改。

3.参赛团队需遵守大赛规则,对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,一经发现虚假信息将取消参赛资格。参赛团队名称需符合法律法规、公序良俗相关规定。

(二)参赛项目要求

1.参赛项目须符合所报赛道方向,每个参赛项目限报一个赛道,赛道一经选定不得更改。

2.参赛项目在以往省部级、各级学会相关大赛中获奖的不能参加本次大赛。

3.参赛项目的创意、产品、技术及相关专利等知识产权应归属参赛单位,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,且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,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和成绩。

4.具体参赛项目名称由参赛团队自行拟定,符合赛道要求,能体现出人工智能的主要特征,名称需符合法律法规、公序良俗相关规定。

5.评审期间,参赛团队须按照大赛组委会的要求补充提交参赛项目有关材料。所有已提交的相关材料原则上不予退还。

6.参赛项目人员年龄均不超过45周岁(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)。

五、预报名安排

填写《辽宁省青年AI创新大赛预报名信息表》,于10月23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lckeyanchu@163.com,逾期不予受理。

六、联系方式

袁老师  024-67953026

科研处(图书馆607)

 

附件1:辽宁省青年AI创新大赛预报名信息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