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24年“辽宁省大学生年度人物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
按照辽宁省教育厅《关于开展2024年“辽宁省大学生年度影响力人物”和“辽宁省大学生年度人物”推选展示活动》的通知要求,现面向我校全体学生开展2024年“辽宁省大学生年度人物”评选活动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推选范围

本次推荐对象为学校注册在籍的本科生、专科生。已获得往届“辽宁省大学生年度人物”及其他省份“大学生年度人物”荣誉称号的学生不再参加2024年“辽宁省大学生年度人物”评选,可推荐参评2024年“辽宁省大学生年度影响力人物”。已获得“辽宁省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”的大学生如无新的突出事迹,两年内不再参选。

二、推选条件

1.树立远大理想。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、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、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,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把个人的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之中,立志肩负起民族复兴的时代重任。

2.热爱伟大祖国。坚持爱国和爱党、爱社会主义相统一,立志听党话、跟党走,胸怀忧国忧民之心、爱国爱民之情,把个人小我融入祖国大我,坚持奉献祖国、奉献人民。

3.勇于砥砺奋斗。具有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,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、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,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、成长成才。

4.练就过硬本领。珍惜学习时光,心无旁骛求知问学,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,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,努力提高人文素养,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、创新创业活动,在学思践悟中坚定理想信念,在奋发有为中践行初心使命。

5.锤炼品德修为。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善于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汲取道德滋养,明大德、守公德、严私德,自觉抵制拜金主义、享乐主义、极端个人主义、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想,具有大爱大德大情怀。

6.被推荐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(2021年起)。结合近年来参与乡村振兴、大学生创新创业等方面情况,择优推选。

三、推选程序

1.推荐报名
可以采取学院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,参与报名学生应符合相应条件、无道德品质等方面问题并对本人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全责。

2.评审公示

学校将按照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在本校范围内进行初选并进行公示,最终推荐符合条件的同学(全校推选1人)参加辽宁省评选。

3.全校推广

对评选出的大学生年度人物事迹将在媒体平台上进行宣传展示,发挥典型模范带动作用。

四、申报要求

1.各学院要按照“谁推荐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严格把控程序、遵守标准,切实履行好审核把关职责,确保推荐人选和推荐材料真实可靠。

2.本次评选不限制报名人数,申报人员电子版材料发到:lncuxtw2023@163.com

一人一个文件夹,命名:学院推荐/个人自荐+学院+姓名,报送截至2024年7月23日上午10:00,逾期不再受理。

3.所有材料请按要求报送,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。具体要求如下:

(1) 2024年“辽宁省大学生年度人物”推荐报名表(附件1)。该表为被推荐人基础信息表。其中,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、事迹突出,不超过300字;所获重要奖项须为近3年内荣誉,填写不超过5项。

(2) Word版人物事迹。请以第三人称撰写事迹材料。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历、事迹及所获荣誉等部分,事迹要真实,文字要规范,标题要凝练。事迹材料要避免空洞无物,杜绝造假。标题设置为华文中宋加粗二号字,正文为仿宋三号字,行间距为28磅,字数不超过3000字。

(3)被推荐人电子照片。包括被推荐人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(1寸2.5*3.5cm,413*295像素);其他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2张(像素不小于1024*768)。